前 言
本规章制度是我们对图书馆工作、规律的客观认识和总结,用以规范图书馆工作人员和读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人与物的相互关系,从而减少行为的不确定性,促进图书馆系统的正常运转。所以,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是图书馆工作规律的体现,对于管理工作消除随意性,讲究科学性,保证有序性,推动图书馆的文明和进步,促使图书馆的管理由人治转向法治,成为高度理性化的图书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章制度较好地体现了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与时俱进,注意了系统性、政策性、稳定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本规章制度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图书馆内部的业务规章制度、服务规章制度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通过明确岗位的责、权、利,使在岗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行其权,各得其利。只有这样,才能使图书馆的各项工作、各项制度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保证图书馆工作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读者工作制度,指为保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读者需要遵守的规定或条例。
建立一个制度完备、结构严谨、内部和谐、协调发展、科学的图书馆规章制度体系, 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尽管我们做了很大的努力,总还是会有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表述也还可能不够精确,离完整的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还有距离。但是,我们毕竟有了一部新的便于操作,符合我馆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一旦制订和颁布,就要认真执行,一以贯之, 维护其严肃性,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保持相对不变,不能随心所欲、朝令夕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希望全体馆员和广大读者,都能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共同努力,使图书馆成为全院师生获取信息的园地、探求知识的宝库、传播文明的殿堂、培育人才的苗圃,为金年会的发展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江西金年会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要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图书馆要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努力将图书馆建成江西省和宜春市的科技文献信息中心之一。其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二、管理和使用好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设备及维护费、办公费,讲求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开展高水平的管理、业务和服务工作。
三、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基础,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开展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形成具有本馆特色的、能基本满足学校教学和科研需要的文献信息资源,并致力于不断提高对教学和科研需求的满足程度。要注重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文献的采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兼顾印刷型文献、电子文献和其他载体文献的采购,将各种文献载体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既注重收藏,又注重使用权的购买,处理好各种文献载体之间的关系。
四、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及时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尽快供读者使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建好图书馆的馆藏书目数据库,维护书目数据库和目录体系,保证数据的准确,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读者多途径检索的需要。
六、科学合理地组织馆藏,既要有利于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又要有利于文献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保存。
七、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知、共享。开展各种合作、协作和交流工作。
八、建立完备的多功能服务体系,开展尽可能多的服务;不断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好流通阅览、电子阅览、参考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化服务、馆际互借等读者服务工作,开展规范化服务。
九、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严格遵循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加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注重网络化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化应用,开展网络化服务;加强网络资源的选择、组织、发布和利用;加强自建数据库建设,提供特色化文献资源服务;加强文献资源的整合,方便读者利用资源;加强主页建设,开发主页的多项服务功能。
十、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教育,进行图书馆知识和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帮助并指导读者有效地获取和利用文献信息。
十一、建立与培养一支符合现代化图书馆建设的有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的专业队伍。鼓励、支持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和现代化技术应用方面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图书馆研究能力的不断提高;鼓励工作人员自我提高,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提供条件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建设学习型图书馆。
十二、不断更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业务和服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制订考核办法,并组织贯彻执行。加强各种统计,搞好档案工作。
十三、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既要服务,又要育人。图书馆员要文明服务,文明举止,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和图书馆设施。对违反规章制度,危害文献和设施安全者,按照校纪和图书馆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加强读者、文献、设备的管理工作,为读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十五、向社会读者开放,为宜春市的文化、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十六、实行馆务公开,集中广大馆员的智慧建设图书馆,接受馆员和读者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文献资源建设总则
文献资源建设指图书馆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有计划的积累和合理布局,以满足、保障教学和科研需要的活动。在网络环境下,文献资源建设必须配合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合理规划,精心选择,组织完善,逐步形成以医学和机电为主,兼顾教育、外语、信息、经济、会计、艺术等学科为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参加协作和协调,实行资源共享,形成开放式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
具体的策略是:掌握文献信息,拓宽采购渠道;合理选择书商,采购适用文献;利用联网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执行预算,讲求经费效益。采访方针是中文求全,外文求精。文献建设应实体馆藏与虚拟馆藏并重,处理好印刷型文献与电子文献资源的关系。
确定馆藏的发展方针,必须考虑如下因素:
一、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 二、学校的学科建设;
三、学校的课程设置; 四、馆藏文献的使用情况;
五、文献的内容、价值; 六、教师的研究方向。
考虑预算分配,必须依据:
一、主要文献类型合理布局 二、现存的馆藏规模;
三、目前文献出版的数量和价格; 四、教师、科研人员的数量 ,研究能力和方向;
五、学生的数量和需求 六、课程设置和分布;
七、文献利用率; 八、通货膨胀率;
九、重点学科及学校未来发展学科的走向。
图书馆阅览外借规则
图书馆的借阅服务采用藏书、借书、阅览、管理合一的服务模式。
一、阅览
(一)读者需凭本人校园卡进入流通部和阅览室,请勿自带书刊、书包等入内。
(二)文明借阅,保持室内肃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手机请消音;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请勿携带食品及饮料进入室内。
(三)每人每次限取阅2-3册图书,图书阅毕,请放到指定的位置上,不要乱放、私藏或私自携出室外,未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阅览室(出入口处)者,按违章处理。
(四)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圈画、批注图书。否则,视情节轻重以图书原价1-5倍赔偿。
(五)保持室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不得任意刻划和涂抹。
二、外借
(一)读者持本人的校园卡办理借书。
(二)中西文图书采用计算机管理,使用校园卡在借书处借书,在还书处还书。
(三)读者应对欲借图书仔细查看,若发现有污损、撕毁、圈画、批注等,请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盖印处理。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者承担责任。
(四)借书时工作人员请读者确认所借图书。
(五)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限及超期滞纳金规定:
图书借阅权限表
读者类型借书总数非文学类文学类借 期
教 工10册10册5册90天
大专生3册2册1册30天
中专生2册1册1册30天
(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期间内到期的图书,可在节后开放5日内归还;在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在开学后20日内归还,其余均按到期日归还,借阅期限均含假期在内。如有特殊情况,所借的图书无论到期与否本馆有权追回。
四、遗失赔偿
读者应爱护图书,如遗失或损坏图书,必须进行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一)赔书
1. 须购买书名、著者、出版社相同的版本或该书新版的新书赔偿。
2. 交纳技术处理费、人工费8.00元/本。
3. 赔书后找到原书不予退赔。
(二)赔款
1. 丢失图书,按原价的2-3倍赔偿。
2. 图书原价不足1.00元时,均按10元赔偿。
3. 丢失工具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赔偿3-5倍。
4. 赔款后,读者在本学期内找到原书可以退赔,但超过本学期时间则不予退赔。
5. 因图书丢失引起的图书超期,均按超期交滞纳金的规定处理。
存包柜使用规定
1.我馆在一楼流通阅览部、二楼期刊咨询部和三楼电子阅览室外分别设有铁柜供读者存放书包。铁柜未配锁,请读者自带锁头。
2.存包柜仅供读者临时使用。读者一经离馆,须立即清柜,不能占用。
3.存包柜仅供读者存放书包使用,请勿存放贵重物品。所产生的后果由读者自负。
4.存包柜里的所有物品图书馆不负任何保管责任;隔夜存包柜里的物品一律清除。
关于偷盗、损坏书刊文献的通告
为了严肃校纪,维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防止偷盗、损坏书刊文献资料的事件发生,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经院领导研究,特作如下决定:
一、全院师生员工都要爱护书刊文献资料,以主人翁态度对偷盗、损坏书刊的不良现象积极检举揭发。
二、务必加强岗位责任制,加强管理,提高责任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防图书损坏与丢失。
三、今后凡抓获偷盗、损坏书刊文献者,一律予以罚款,取消借阅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一) 凡窃书者,一律按原书、刊价格五倍罚款,少于10元的,一律按10元计算。
(二) 拆除书中磁性材料者,其性质与窃书相同,拆除一册书的磁性材料罚款10元。拆除书中磁性材料并窃走书者,按本条与1条同时处罚,最少罚款60元。
(三) 凡借口马虎将阅览室书、刊带出监测器进口者,一律按违章处理,按书、刊原价的3-5倍罚款。
(四) 损坏书中计算机借阅用条码者,每条罚款5元。
(五) 校园卡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一经发现应批评教育。因转借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原领证人负责。
(六)对用他人遗失的校园卡冒借图书者,一经查出,均按窃书论处。
(七) 对不遵守入库、入阅览室规则者,图书馆应批评教育,对其中不接受教育者,并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入库、入馆借阅图书二个月。
(八) 图书馆原借书、阅览、赔书、罚款制度照样执行,凡与此补充规定矛盾处,按此规定执行。
图书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读者卫生守则
(一)读者进馆后遵守图书馆卫生管理制度,注意维护图书馆卫生,禁止乱丢杂物。
(二)馆内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
(三)衣冠不整、手持食物者谢绝入内;馆内不允许吃东西。
二、工作人员卫生守则
(一)各部室应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墙面无积尘、蛛网;门窗洁静,窗台不堆放杂物。
(二)家具、设备、书籍及办公设施、用品等放置整齐,工作台内不堆放杂物,保持整洁。
(三)禁止向窗外、水池、小便池内倒茶叶。
(四)各部室每天都要对本室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定期进行彻底的大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五)全体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制止图书馆内的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三、工勤人员清扫职责
(一)清扫范围:
自习室、楼道、厕所、公共楼梯、走廊、大厅。
(二)卫生标准及要求
1. 自习室地面、桌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地面要注意边角地带的打扫,要求地面无口香糖残留物,无灰尘、无废纸,桌面无废弃物,纸篓每天清理一次。
2.大厅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两次,逢雨雪天气随时清扫读者自门外带来的泥水,保持其清洁明亮,无痰迹,无废弃物,无积水。
3.楼梯每天至少清扫两次,保持梯面无尘土,边角无污物;楼梯扶手每天至少擦一次,要求无浮尘,楼梯两侧夹缝中无杂物、无积尘。
4. 经常打扫楼道、墙壁,要求无涂写,无积尘,无网状物。
(三)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图书馆管理制度。
2.各种清洁工具不得随处乱放,必须整齐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3.发现自己卫生辖区内有需要维修的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
4. 服从办公室的领导,并及时完成图书馆交办的临时任务。